更新时间:2022.02.08
若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有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等。
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如下: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如下: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以及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都属于
经济性裁员一般指的是用人单位效益不好,需要与一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个
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个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
预告性辞退的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以下六种人员经济性裁员时不得裁减: 1、职业病病人在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且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作患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的; 5、工作满十五年,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规定的其
有下列情形,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一次性判离:婚姻当事人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一方或双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赌博或者吸毒,并且教育之后不改等行为之一; 2、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