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将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虽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标的物独立请求权但有相应权利义务的第三人加入到诉讼中的行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
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一、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代位权诉讼中能否不出席应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其申请参加诉讼,可出于自身意愿不出席诉讼,如果是法院通知其参与诉讼,不出席就会招致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欠条纠纷管辖法院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出借人所在地、借款人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欠条纠纷即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可以作为出资。著作权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对著作权进行评估作价,体以整个著作权出资还是以其中部分权利出资还需看估价结果以及出资多少。
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者区别为,履行债务的主体不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