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村委会未经授权代签的征地协议无效。征地补偿协议是需要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对拆迁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才确认生效的,村委会是无权代理行使该项权利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村委会在未经被征收人授权的情况下代签了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村委会在未经被征收人授权的情况下代签了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村委会在未经被征收人授权的情况下代签了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委会不能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也不能直接实施征地。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应由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签订,村委会没有权利代替村民签字。
村委会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不可以直接实施征地,征地要确保农民知情并表达自己的意愿,要求当地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
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程序是: 1、宣布开会。会议主持人(村委会主任)报告本次会议人数,宣布符合法律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有效; 2、报告上次会议所作决定的执行情况; 3、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 4、讨论和审议; 5、表决与通过。
和村委会签的协议如符合以下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1、协议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委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村委会经村民会议授权有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建设单位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经征收程序转为国有土地后,建设单位再通过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村委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但是征地要确保农民知情并表达自己的意愿。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