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对于有诈骗行为的公司中工作的员工的处罚:如果员工是主犯,则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员工是
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
公司非法招用童工的处罚: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其他。
当事人可以向工商局举报,来让工商局认定商家欺诈,举报的方式包括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等。商家欺诈的情形包括: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
1、凡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可以办理面向商标局的代理业务; 2、商标代理机构名单由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分期缴纳罚款期限是由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批准的,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仅能当场收缴小额罚款。《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仅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时可以当场进行收缴。
行政处罚法规定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期限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所以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也不得超过该期限。具体的期限可由行政机关合理地确定。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在十五日内缴清罚款。缴纳罚款要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定的银行缴纳;如果是行政机关当初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明应当场缴纳罚款的,应当当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