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的。
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需要对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土地使用权是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配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解决方式是:如果房屋占用的土地是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自动续期;如果房屋占用的土地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需要办理续期手续。
一是依法解释。主要针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围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二是突出重点。对整部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解释需要一定的实践积累,目前起草的《解释》只是针对新法规定的若干创制性的、迫切需要解决的
法律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的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国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转移,国有林木的所有权可以转移。国家所有的林木可以转移为集体、私人所
土地使用纳税主体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解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所制定的税收管理条例,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的税收。
每年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是申报土地使用税的时间。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0.6元、最高30元,按年计算、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