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是二年内。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造成了危害后果的,则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诉讼的时效性的认定为二年,若是违法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的诉效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提出。 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拘留复议时效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中违法行为的时效一般是二年。但至多可延长至五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了危害后果,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再予以处罚。
时效为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没有行政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直接起诉的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
行政诉讼的时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没有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行政处罚时效追溯期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