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抗辩权的特征如下: 1、在行使请求权的前提下,不行使请求权,不需要行使抗辩权;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产生,约定的抗辩理由只能产生合同权,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是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审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构成要件: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先履行抗辩权。 (二) 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法律规定,抗辩权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其他法律规定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
有以下条件:由于同一合同,双方都对对方承担责任,并且在履行合同时存在关联性,从而形成对价关系。单方合同不存在对价关系,发生后也不存在抗辩权。如果当事人对对方的义务不是建立在同一双边合同基础上的,就没有后续履行的抗辩权;一方优先履行,在双边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如下: 1、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这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 2、舆论监督制度,舆论监督影响的范围广、透明度高,能很好发挥监督的作用; 3、参加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 4、信访举报制度,通过信访或电话等方
一、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二、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
从最广义上来说,无权代理有如下情况:1、狭义的无权代理,也即自始至终没有被授权,冒用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为代理行为;4、表见代理,虽然是无权代理,但是有有权代理的外观。前三种行为,只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