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并提交相关的材料。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
行政处罚在复议期内原则上是可以执行的。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形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
行政强制执行是能申请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措施是能进行复议的。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可以由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行政复议是权利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1、开头要写好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内容是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写明事实与理由; 4、写好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5、最后写好申请人的名字并附上
行政复议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个人申请的,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将行政复议申请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证据材料原件制作
我国《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依法作出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行政复议流程有: 一、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