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不服司法鉴定结论意见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是必须具有下列情形:鉴定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以及其他的情形。
检察机关司法鉴定的效力优先的结论有: 1.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2.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3.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4.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5.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6.对实物的鉴定结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 鉴定结论包括两大类: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结论但必须是由法定鉴定部门作出的,否则没有证明效力; 2、人民法院在认为需要时可将专门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无法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具有主观与客观、人证与物证、技术与经验、证真与证伪相统一的特点。相比其他证据而言,其客观化程度最高,因而在司法证明中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从刑事诉讼活动看,侦查机关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公诉机关主要任务是核实案件事实,审判机关
司法鉴定结论只有法医签字可以,签名人具有国家司法鉴定资格就有法律效力。只要有专业的鉴定人员的签字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由于司法鉴定的公正性质,目前市场上的司法鉴定权威机构大多为公检法部门设立,部分为面向社会的服务机构。
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是: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
不能单纯的说鉴定结论就是直接证据,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能单独证明犯罪行否犯罪实施证据就是直接证据,需要证据结合才能作述证明就是间接证据。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
司法鉴定结论不能采纳的情形是: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的;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违反回避规定的;鉴定程序有错误的;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鉴定对象与送检
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效力优先的结论有: 1.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2.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3.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4.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5.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6.对实物的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结论不能采纳的情形有: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