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关于著作权权属纠纷,当事人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对于调解。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故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而且若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反悔的
荣誉权属于身份权。人格权和身份权统一称呼为人身权。人格权是人人都享有的,身份权则是人人可能享有但未必人人都能享有的。区别名誉权和荣誉权,人人都需要名誉,不需要任何单位或者组织加封,因而名誉权是人格权;荣誉权则不同,需要有权的单位或者组织授予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
著作权的作用:在作品登记后,能够方便快捷地举证,防止别人侵权仿冒。通过版权登记,制止别人私自使用或抢先注册自己的未注册商标,以及非知名商品的装潢;保护自己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制止别人用不正当手段使用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制止别人抄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著作权人可以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此来解决著作权纠纷。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值得注意的是,仲裁
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属于从属关系,出版权是著作权众多权利中的一项,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两者在主体、客体、有效期各方面都有差异: 1.专有出版权主体是出版者; 2.专有出版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 3.出版者对授权出版的
著作权的邻接权,又叫做作品传播者权,指的是跟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力,是作品传播者对自己传播作品过程中做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著作权邻接权主要有下面四类: 第一,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约定为准,若无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如下: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是否具有主体变换。著作权的转让指的是著作权主体的转换,著作权由一人转变为另一人所有,受让人成为著作权新的权利主体。而著作权许可并没有进行主体变换,只是著作权人将一部分权利许可给他人在特定条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犯罪嫌疑人为了营利,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发行他人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手续,也不以作品发表为前提条件,作者在完成作品之时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这种制度被称为著作权的自动取得制度。也就是说,适用自动取得的条件为,作者为本国公民或长期在本国
针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则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其他组织或者是法人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至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出现作品自作者创作完成后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