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刑法对于集资诈骗罪的人数没有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民法典》司法解释关于担保合同的规定有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吸收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不属于,而属于金融诈骗类犯罪。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应予双罚。 二、本罪系故意犯罪,过失不构成本罪。走私的主观意图,一般是为追求非法获利。但由于本罪犯罪对象是违禁品,是否追求获利均可构成本罪。 三、本罪名系新设立的罪名,犯罪对象与1979年《刑法》、全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形态:如果行为人为实施保险诈骗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如果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如果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如果已经成功诈骗到保险费的,是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可是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个人主要是指和内部相关的人员,如投保人、被保险人等。而单位会有保险公司或投保的单位。 1、如果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个人会被判处处五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判
《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是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而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的年假。并且劳动者在年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与正常工作期间一致的。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 3、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本罪的犯罪主体是
关于诈骗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诈骗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因此从分类上看,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另外,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使得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诈骗罪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