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出资未到位的股权可以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出资未到位股权与是否可以随意转让无关。我国法律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与其他人约定转移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具体的公告方式有很多种,比较普遍的是登报处理,一般是以登报之日
股份转让是不包括债权债务的,股东转让股份时,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并且受让人知道原股东没有如实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受让人或者原股东承担责任。
债权转让离婚后不可以反悔。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并且除经受让人同意的外,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进行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可以转让以及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不可以转让。
公司转让依据签订的转让协议决定转让公司包不包括债权债务的转让,转让协议有规定的可以转让,比如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债权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是无效的,债务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