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合同到期签订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若补充协议只是对主合同除期限之外的部分条款作的补充性约定,则该补充协议可能因为主合同到期终止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偿协议本所就是对主合同期限及主要条款作出的约定,即为一份新的合同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的管辖不同,管辖地要按照补充协议认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的有效变更,应当与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为准,所以管辖地应该按照补充协议。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应当根据主合同确
1.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2.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中双方协商一致增加第三方合法。补充协议应明确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后面补充的合同可以写以前的日期。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
补充协议中增加第三方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若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增加第三方的,另一方当事人擅自增加的,补充协议将无法对原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该补充协议将会成为一份新合同,仅仅作用于新的双方当事人。
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在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
干股协议是指持股人不以对价作为交易条件,取得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协议。干股是一种不能自由转让的、受限制的不完全股权,持有人虽然实际享有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但并不拥有该股权的所有权。
法律规定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债权人与受让人订立的,约定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的协议。但是债权人转让给受让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存在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原合同终止了,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补充与不补充了。补充协议是必须有主合同的存在下才会存在。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