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非法经营罪不存在未遂。因为经营行为是复合行为,包括生产环节以及流通环节的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零售等一系列活动,只要实施了任一经营活动即构成本罪。尽管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谋利目的的特征,但是否实际销售并不影响本罪的犯罪构成。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情节不严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营业车辆误工费一般不存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赔偿的。其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但非营运车辆可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求因从车辆无法使用,产生的替代性的交通费用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由于偷税罪的主体为纳税义务人,作为无证经营者和非法经营者能否构成偷税罪的主体这个问题,在实践和法学理论上争议都比较大。一种观点认为,无证经营者和非法经营者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是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如下: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
犯非法经营罪后,被判刑入狱改造的情况,想要减刑的话,需要在执行中遵守有关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情节一般有:防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在生产生活中牺牲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