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3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为土地管理法规和国家利益;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一般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等手段,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犯了非法低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
一、国家土地使用权怎么转让 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中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由以下要件构成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
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下面为土地转让办理方法详解: 1、办事程序 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
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标准是: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有徇私的动机。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立案标准认定: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一、单位用地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承办人接到申请后对资料及
对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如有下列情形应予立案: 1、出让30亩以上国有土地或出让林地合计30亩以上,且出让价额低于最低价额标准的60%; 2、造成资产国有土地资产、或国有资产流失额30万元以上; 3、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