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宅基地房屋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以下原则: 1、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为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人家属在场; 2、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3、被执行人为公民的,其工作单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宅基地没有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
房屋拆迁补偿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
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修建住房的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民责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 像你这种情况,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坍塌,只要你还是本村村民,还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向本村村委会和当地土地主管
可以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
离婚时宅基地是不能过户的,能分割是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夫妻一方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首先需要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其继承人不符合申请使用条件的,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继承人不愿出卖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