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1、要有有效债务
债权债务抵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是互负债权债务;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任一当事人主张抵销;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但当事人协商后主张抵销。
债权的担保方式有下列方式: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提供质押物作为担保;以及以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来担保,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方式。同时债权的担保方式还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务已经抵销,债务已经履行,债务债权都归于一人等,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保密等义务。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合同承受,即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和企业合并,即企业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后,原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债权债务清理措施都有什么: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终止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
债权债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
债权债务纠纷的种类:按照产生的原因,可分为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无因管理的纠纷、不当得利的纠纷等;按照纠纷是否单 一、简单,还可以分为单一的纠纷,或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等。
下列债权债务不可以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比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如下: 1.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2.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 3.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
下列债权债务不可以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比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