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工伤赔偿法律常识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2.07.06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2018年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四、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六、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八、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律师普法
  • 江苏省工伤赔偿新标准最新补偿标准
    江苏省工伤赔偿新标准最新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省上年度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0.6+省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

    2020.03.15 326
  • 江苏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江苏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先要鉴定伤残等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下来之后,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一般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申请工伤待遇,待工伤保险基金审核之后,就会收到伤残待遇的。

    2020.06.11 199
  • 江苏省征地赔偿标准
    江苏省征地赔偿标准

    江苏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

    2022.12.02 160
专业问答
  •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江苏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03号令)已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对于原先

    2022-08-23 15,340
  • 江苏5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江苏的标准是什么

    你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江苏的标准如下: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2022-02-03 15,340
  •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2020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依照《法令》规则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许停止劳动联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22-03-31 15,340
  •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伤残津贴(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亡待遇

    2022-03-23 15,340
法律短视频
  • 工亡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北京 00:53
    工亡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北京

    2021年北京最新工亡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职工因工死亡的,那么职工的遗属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公死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当地6个月的社平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为配偶为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

    2,851 2022.04.17
  • 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01:00
    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康复费赔偿; 2、伙食补助费赔偿: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 3、交通、食宿费的赔偿:交通费的标准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确定; 4、护理费的赔偿; 5、停工留薪期

    7,002 2022.04.17
  • 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 01:17
    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

    工伤赔偿包括:伤残津贴补助加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助金,其中伤残津贴补助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777 2022.04.17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