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行政处罚设定的范围:法律、法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例如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但是其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1、宪法。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
行政处罚中的危害后果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给他人、社会公共利益、集体利益等带来的损害后果。损害后果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根据行为人所侵犯的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及其危害程度来衡量。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
公安行政处罚类型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如下: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
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可以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中行使裁量权;但是行政处罚裁量的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例如当事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行政机关九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
设定行政处罚的原则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作出处罚决定。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对此法律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申辩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当事人立功的等。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