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首先,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再次,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
医生发生医疗事故的,情节严重的涉及医疗事故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足刑事处罚的,还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纪律处分,具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
医生发生了医疗事故处理: 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医疗事故处理: 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医疗事故发生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突发医疗事故之后,患者家属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如果对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技术鉴定。都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
医院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处理如下: 1、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 3、对医院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
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发生医疗事故医生要及时安抚患者情绪,并将事情报告给上级,随后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接受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