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刑事自诉案的立案条件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2019年并没有修订,最新一般的刑事诉讼法是2018年修订的,即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的第三次修正,其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或删改了一些
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具体如下: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具体如下: 1、原告的
民事诉讼立案案由具体有: 1、人格权纠纷; 2、婚姻家庭纠纷; 3、继承纠纷; 4、不动产登记纠纷; 5、物权保护纠纷; 6、所有权纠纷; 7、用益物权纠纷; 8、担保物权纠纷; 9、占有保护纠纷; 10、合同纠纷; 11、不当得利纠纷;
刑事立案的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一,有犯罪的事实,该犯罪事实是已经发生的、客观存在的,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不能够是凭空捏造的,该证据只要求能够确定犯罪事实已经发生;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有必要立案,如果犯罪情节的显著轻微或已过诉讼时效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所依赖的
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适用的情形,有法院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形;以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对于具有上述情形的,法院都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至一百二十七条是对询问证人的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地点可以由证人决定,也可以在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告知证人须如实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