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人证是属于证据中的一种,只要是证据,那么就是非常重要的。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具备这三个要件。 1、前后的诉讼当事人都为同一人; 2、前诉讼和后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 3、前后诉讼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是后诉讼的请求在实质上是想否认前诉讼的裁判结果。若符合以上的三个要件,则构成重复起诉。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重婚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外,根据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对重婚罪起诉后能否撤诉进行具体分析: 1、检察机关提起重婚诉讼属于公诉案件,婚姻受害人当事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实践中,夫妻间经常有虐待的现象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一方,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
我国的刑法已经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追究:第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拥有配偶却仍然和别人结婚的;第二、该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配偶,但是明明知道别人有配偶,却仍然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该条的精神和宗旨,可知子女应是离婚案件抚养费的权利人,即申请执行人。
离婚案件抚养费申请执行人是子女。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所以子女可以以自己作为执行人,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是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在其配偶与他人重婚或同居而致离婚的情况下,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因此“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首先应是原有效婚姻的配偶方,其次该配偶方应是无过错一方。
受害人与被害人不一样。被害人是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而受害者是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被害人的特点如下: 1、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与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取证,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院履行审判职责。 如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公诉人的名义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行为人即是刑事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成年被扶养人的界定是被扶养人有两种:一种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另一种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结果,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侵权案件。
被害人承诺的有效条件如下: 1、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并且对承诺事项没有超出一个限度; 2、被害人有承诺能力、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被害人承诺是在事前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