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存在以下情况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
异地起诉离婚的方式是:1.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3.经过法庭调解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诉讼法院的管辖是: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则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其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则一方欲起诉离婚时,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
离婚诉讼地域管辖范围是: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
离婚起诉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的确定办法: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需要六个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是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