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三十七天的,应当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 被刑事拘留后,一般是十天以内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七天,其中
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
刑事拘留应该是从拘留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拘留的当天是不计算在期限内的。如果刑事拘留的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话,此时也应该算作是拘留期限完结,而不能因为节假日延长。
行政通知书下达之后,一般应当立即执行,但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以暂缓执行。
如果拘留所允许上账(各地看守所规定不同,有的允许,有的不允许),可以存上一些钱,但也不宜过多, 2、3百元即可。可以利用这些钱在拘留所购买一些吃的,或是需要的合法的东西。但是以上物品都要讨经过严格检查的。
不满14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拘留不执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拘留不执行。70周岁以上的,拘留不执行。
有。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性质完全不同,至于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一般是会有保存的。 这种记录,不存在销不销的问题,只存在对不对外提供的问题,首先未成年人的,记录封存,肯定是不提供;其次,必须是有权机关提出申请,并经严格审批程序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行政拘留不会在人事档案中记录,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
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1、行政拘留不会留有案底。因为案底针对的是犯罪分子,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人。但是,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中,对于行为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当地治安部门都会有所记录。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为人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还会有留有记录。
有违法行为并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而被行政拘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属于以上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不会留下前科。
对于被刑事拘留有多严重,即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问题,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应当从其行为性质等进行判断。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说明的是行为人存在犯罪嫌疑或者具有妨碍刑事诉讼的相关行为。但是被刑事拘留和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