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房屋所有人的权利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可以依法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取得有继受取得和原始取得两种方式。原始取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合法添附的房屋。继受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而房地产证是指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所属权的,相对来说,不动产权证比房地产证的产权内容更详细,且不动产权证对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起和止日期、以及房屋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可以进行买卖。房产证是拥有房子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能买卖但不能过户,无法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买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个人所有、后者是共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房屋共有权证指的是房屋由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共有。共有又可以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两者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证是个人所有,而房屋共有权证是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
一房多卖的,由已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由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告登记的,由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