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如下: 1、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 2、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3、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对于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商标评审委员对其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复制商品申请注册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如果已经生产的,应对难以分离的商标标识与商品,一并收缴、销毁。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如下: 1、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 2、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3、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驰名商标受商标法保护的期限十年。但在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在期满后六个月可以续展,续展后可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且续展次数不限,即续展的商标权人可享有永久保护。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在保护期限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
对驰名商标有下列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是指依据各级商标局依法对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所实行的跨越不同类别保护,即俗称的绝对保护。且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为: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使用的持续时间等。
驰名商标商标特别保护的规定: 1、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如果对方的注册是恶意的,则不受5年限制。驰名商标既不需要在中国注册,也不需要主张权利的期限; 2、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如下: 1、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 2、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3、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驰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 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按照注册驰名商标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