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取保候审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主要包
保证人的权利有: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先诉抗辩权。保证人的义务有: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代为偿还的义务; 2、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3、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在的市、县;2、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在一天之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被传讯时应及时到案;4、不能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5、不能损毁、伪造证
有下列义务: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通知义务。 有下列责任: 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三、实行责任运输。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强制缔约义务、安全运输义务、合理运输义务。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责任是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同时不得损毁货物。
借贷担保人的承担担保责任时间的长短要根据担保的类型确定: 一、如果是提供抵押担保的,则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为主债权的有效期内。 二、如果是保证担保的,则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根据与债权人约定的期限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主债务
承揽合同附随注意义务是为了使承揽人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依约定及按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助承揽人工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有权顺延履行期限,并在定作人对所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及图纸等拒绝补正时有合同解除权。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
借条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借贷双方订立借条第三人签字时应当注意,不能随意签字。如果只是见证人应当写明是见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担保人的话需要写明是一般担保人还是连带担保人,两者需要承担是责任是不同的。 借条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
被取保候审人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被取保候审人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