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以由其签名; 2、遗嘱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3、遗嘱中只能处理个
立遗嘱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得伪造或者被篡改; 5、除了自书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需要有见证人。
代书遗嘱应注意的问题有: 一、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遗嘱; 三、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
房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
订立遗嘱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关于自书遗嘱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 二、签名,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注明年、月、日,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
遗嘱公证中应注意的问题: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口头表述的遗嘱。需要注意的是: 1、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立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归于无效,应该及时另立遗嘱,否则,之前订立的口头遗嘱将成为无效遗嘱
立遗嘱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得伪造或者被篡改; 5、除了自书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需要有见证人。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第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第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第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
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口头表述的遗嘱。订立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二个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此种形式; 2、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两个条件是口头遗嘱成立并且有效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而且需要注意一点,立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
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的事项有: 1.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 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必须是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即要用语言向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