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发生工伤后,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申请工伤认定是行政确认。发生工伤,首先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认定。认定后,就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赔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25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期工资。7.生活护理费。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伤残津贴。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丧葬补助金。12.供
如果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却不赔偿工伤职工的,职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如果职工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公司一般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由有关的责任人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职业病病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仍依法享有民事求偿权,可获得双重权利。但是重复赔偿范围应仅限于预期损失(或利益)填补类的项目,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而对于直接损失,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工伤赔偿单位不赔停保的,工伤职工一方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或者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赔偿给职工其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受害人受工伤的,在不重复赔偿的范围内工伤与侵权赔偿可以兼得。侵权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工伤补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做伤残的鉴定,具体的赔偿要依据鉴定结果而定。主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得不到赔偿,首先要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以后,不服仲裁结果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发生工伤而单位也拒绝赔偿的,那么劳动者就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是工作的原
工伤不能评残又不能上班的,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
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