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处理医疗事故需要的证据有: 1、患者及其近亲属、医务人员的陈述; 2、住院单、药物清单等病例资料; 3、证人证言; 4、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争议处理,而得出的医学会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 5、其他证据材料。
医疗责任事故不包括以下情形: 1、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 根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精神,医疗事故处理可以有三种方式: 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
1、处理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等。发生医疗事故后,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如果和解不成的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方便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晰、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应收集的证据包括: 1、患者的病历,患者病历还包括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如果因为抢救急危患者,没有及时书写病历的,相关人员要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2、处方和药品,一般各医院都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有: 1、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双方以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并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2、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可以向
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 1、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没有别的并发症; 2、一边的眼睑有显而易见的缺损或外翻; 3、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要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4、口周和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5、非解剖变异等等因素,拔掉上颌后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