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在生活上给予了照料,精神上给予可抚慰,尽了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对未尽抚养义务或者未共同居住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同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中可以多给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 另外,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
若继承人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情形的,可以多分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
一方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如果继承产生于结婚登记之前,或继承产生于结婚登记后,在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此时次承担房屋为个人财产;如果继承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且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但是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但是继承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继承的财产不是一定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该继承的财产为一方婚前所得,或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一般是可以多分遗产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一般情况下,多分遗产要考虑遗产总额,以及需要照顾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等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
财产继承人一般是不可以放弃部分继承权的。根据相关规定,遗产一般认定为不可分财产,不得继承。且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否则无效。
若继承人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情形的,可以多分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
代位继承人在生活上存在困难的可以有要求多分得遗产的权利。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要求多分遗产。
继承房产是否是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除遗嘱中明确归一方所有的房产或无特殊指定,但双方约定归个人所有的情况外,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遗产是否是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 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