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的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后,双方仍需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双方或者其中任意一方主张债权。而对于个人债务,夫妻中非债务人的一方在离婚之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婚房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
婚前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并且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婚后的债务原则上是共同债务,但是以下几种情形是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负责偿还,与另外一方无关。1、夫妻双
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无特殊约定,是婚前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并且,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是合法
并不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情形之下,婚前买的房屋才算做婚前个人财产。第一就是结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是属于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第二就是男女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无论房屋由
债务不属于合同纠纷,两者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合同纠纷指的是,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债权是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的权利就是
共同签字的债务就代表了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双方都签字了,那么这笔债务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要遵循共同偿还原则。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由哪一方偿还,如果协商不了的,那么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但是即使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债务作出了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也是属
离婚前欠下的债务,离婚后不一定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1、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是夫妻以共同的意思作出的欠款,或者是一方作出的,但是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前的房,婚后加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话,例如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加
所谓的婚后共同债务是指: 1、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如果可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以夫妻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要的,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以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就不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出现了没有处理到的债务,被债权人起诉的,那么首先应当判断这笔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个人债务,那么不论双方是否离婚都与另外一方无关。债权人也只能够向真正的债务人也就是负债的一方主张权利。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