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先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则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对裁决不服且裁决满足撤销条件的,可向法院递交撤销申请,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撤销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撤销。
劳动仲裁生效后可以向辖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
劳动仲裁申请确定劳动关系的时间最长45日。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束。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1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
关于社保的劳动仲裁有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存在特殊情况的,劳动争议不受法律规定的劳动仲裁时效限制,比如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
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有效。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劳动争议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