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同的身体部位鉴定伤残的标准不同,可以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标准的医疗费、工伤治疗费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并且住院伙食补助由单位按照出差伙食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异地就以还要支付交通费和住宿费。工伤的职工
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
工伤认定的标准为:1、职工想要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的受伤必须因为工作原因而造成的,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不属于工伤,比如伤害是职工故意造成的,就不属于工伤;2、职工因工作原因患有职业病的,也能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职业病必须符合法律
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2、从事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遭受事故失踪的;
工伤赔偿包括伤残津贴补助加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助金,其中伤残津贴补助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工伤复发的认定标准是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且伤病情已经稳定或者是相对稳定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在原来的工伤部位出现了和原来的工伤的致病因素相关的活动性病状和明显的体征。复发疾患需要和原来的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者是有一致性才可以确认。
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一般以医疗证明为准,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
工伤期间的工资、奖金是照常发放的,即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每月应当按照原标准来发放。但是停工留薪期以十二个月为限;情况特殊需要申请延长的,可延长不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