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的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
公司法投票权对股东的规定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
公司法投票权对股东的规定有: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新公司法对股权继承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合法继承人转让股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行使公司股东知情权如下: 1、公司应该直接向股东发送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3、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公司拒绝的,必须在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
公司法股东回避包括下列法定情形:股司股东为交易对方、能够控制交易对方、被交易对方控制、与交易对方共同受同一人控制,以及因交易对方对公司表决权具有限制或影响能力等具有关联交易可能的情形。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对公司股东权利的规定如下: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公司法对股东诉权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存在瑕疵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1、股东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表决、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分红、优先认购等权利; 2、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直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3、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其他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