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子女抚养权的争取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具有抚养子女的基本居住条件、经济条件、教育条件等证据。例如,房产证、学历证、工资条等; (2)子女愿意跟随一方生活的证言。但仅适用于子女满八周岁的情形; (3)子女未满两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想争夺抚养权的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取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3)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4)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与诉讼
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供的证据: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
起诉变更抚养关系,提供离婚和亲子关系证据,提供对方不能正常抚养子女的证据,提供你本人具有更优越于对方的抚养条件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
1、如果双方同意变更子女的监护权,变更后更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可以通过变更监护权协议的公证进行变更。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
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时,可提供以下证据:1、原抚养子女的一方因病或因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2、原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3、原抚养子女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4、子女继续与原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证据。5、八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为: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父母的变更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