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同时具备下列情况所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1、在危急情况下;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没有解除被继承人死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的规
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情形如下: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如下: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形有: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建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订立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必须真实。见证人可以做记录,但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
口头遗嘱在以下情况下会发生效力: 1、主体适格。即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口头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3、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 4、口头遗嘱会发生效力的其他情况。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
符合以下情形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法律对口头遗嘱的规定是严格的。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