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三项权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意思是: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是付出一定投资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指权利人所享有的对该建设用地进行使用和获得收益的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
可以通过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40至7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建设房屋的权利,其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人仍旧属于国家,使用者只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而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建设,否则将被收回。
农用设施用地可以建设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