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最低可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高空坠物是否构成过失犯罪要结合案情来确定,因为有些高空坠物行为,实际上就是高层住户人员故意抛下来的,如果掉落下来的物品导致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么高空坠物者涉嫌故意犯罪,坠落物不小心掉下来的才属于过失犯罪。
故意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发生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对于故意高空坠物的行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责任的划分:发生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坠物是不是过失犯罪,还需看案件情节而定。 高空坠物肇事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首先要看是否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其次,要考虑到肇事者的主观方面。 若因肇事者故意或者具有重大过失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肇事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
对于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应这样处罚:行为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者区别如下: 1.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区别的关键在于致人损害之物是否是在人力直接作用下发生了致人损害的后果。高空坠物不是人为直接造成的,而高空抛物是人为故意抛物导致的。 2.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
高空坠物如果是故意所致,则属于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就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