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 1、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责令改正,顾明思议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给予特定的公民、企业或者社会团体一定期限,在规定时间内停止违法活动,规范经营行为的一种指导或命令,从而达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目的。
有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不属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2、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负
1、劳动仲裁机构独立性不够。劳动仲裁机构在设立上没有行政级别,导致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类有多个劳动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不干涉,其性质既具有司法性质,又具有行政色彩,介乎两者之间,然而却没有公司的性质,所以说劳动仲裁机构没有独立的性质。 2、仲裁中
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劳动保护问题有: 1、组织措施; 2、技术措施。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职工不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
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 (一)限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书写如下: 1、劳动保障监察的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3、具体的投诉事项; 4、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的证据; 5、以及投诉人的签名、投诉日期等内容。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