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一般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登记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登记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一个人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离婚登记,因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时,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申请离婚登记声明,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对方不去,不能签字。因此,如果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都在场,夫妻双方必须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结婚有以下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
结婚登记不是在哪里办都可以,结婚登记必须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证并不是在哪里都可以进行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不能再任意一个地方进行办理。
结婚登记到哪个民政局都可以的说法不正确。必须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当经过政府部门的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
只要双方有一方是重庆户口即可在重庆办理离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所以只要双方有一方是重庆户口,就可以在该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
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