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犯罪者在被逮捕之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实行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申请书,这个时间规定在小于十二个月。在这个时间期限内,逮捕者应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从而才能完美的完成申请书的提交任务。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 1、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2、依照不同情形,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存在好不好办一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要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不同,取保候审主要是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法律依据是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对被逮捕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实践中,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因素较多,主要因素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
一般而言,批准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超过2个月;因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2个月;可能被判处10
虽然这37天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也存在在30天以内就提请逮捕,在7天以内就做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的情形,但是用足37天是更常见的情形。37天并非是刑事案件唯一的一种拘留之前逮捕之前的羁押期限,而是仅针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由检察院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审查;检察院可以自己主动(依职权)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审查。以前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部门是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