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期间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的,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借条的担保人有效期为六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欠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承担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责任。
关于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双方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如果借方票据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名,则为连带担保,连带担保的,可以把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
担保书的有效期一般先看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而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限,但是保证期的约定存在争议的话,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两年,而如果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保证合同的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为了保证合同能够得到顺利履行,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保证的,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是需要确定保证期限。
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在一般情况下为三年。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因担保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担保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担保合同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具体如下: 1、权利客观上受到侵害。权利受到侵害是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前提之
借贷担保人的有效期双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