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职工不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
劳动仲裁搞不定找劳动监察大队无用,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是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之一。劳动仲裁仍未解决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托欠工人工资劳动仲裁以后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但是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按照裁决书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搞不定找劳动监察大队也是没用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对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支付补偿金,或者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给予赔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对经济补偿未达成协议,应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对此纠纷,劳动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理: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
劳动保障的内容包括: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
劳动监察的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其他。
劳动监察的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