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应符合的条件有: 1、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 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2、债务承担是无条件的,因债务转移协议的成立
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是以下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
能,三方债权债务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能抵销: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三方债权债务不能抵消的情形: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四)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
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免除债务权、债权转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权利。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使代位权,可以以本人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从权利。
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让其与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承担,这是第三人进行债务加入的一种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协议让第三人加入原有债务来进行债务承担,其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 如果由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达成协议,其已表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权; (三)债权转让的权利。
以他人之债务有效的成立为前提,第三人以担保之目的,对于同一债权人新负担与该债务于其承担时有同一内容之债务之契约,谓之并存的债务承担或重叠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债权人不仅可向原债务人为主张,也可向新债务人主张,债务人与承担
1.三方协议2.双方协议3.第三人单方承诺。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婚前债务转化有以下情形: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