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主要体现在“项目”和“工程”的字面区别上:项目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施工监理。最后把钥匙交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项目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可以将专业部件和工程分包给
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结必定的作业为意图。 2、承包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承包方独立承当承包作业危险。 4、承包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只要建筑工程的发包合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就会具有效力。但是,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该分包合同无效。属于违法分包的情形有:1.总承包单位
项目总承包大于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可以理解为工程总承包的基础,工程总承包是项目总承包的一个分支,因为只有项目里面包括各项工程,也就是说,工程总承包也算是项目总承包的一个工作部分。
工程对外承包的种类有:房屋建筑项目、制造及加工业项目、石油化工项目、电力工业项目、电子通讯项目、交通运输项目、供排水项目、环保产业项目、航空航天项目、矿山建设项目等11类。
承包合同无效的,过错方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包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对承包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内容是:建房工程主体信息、建房工程名称、建房工程准备、建房工程组织设计、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程设备供应、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违约责任、保修责任等。
1.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不论是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均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私下约定。 (3)为了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数额超过该比例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损失,予以减少。
1、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2、承包方的主体资格:一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是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