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同的适用法律;不同的受理依据;裁决机关不同;裁决性质不同。仲裁是指仲裁委员会依照仲裁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争议,行政裁决由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职权和有关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对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发布的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条件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1.复议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2.裁定,是指复议
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
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此刻该制度主要用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
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的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一种制度。而其中的行政仲裁机构则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制裁,是指国家对行政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行政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
行政仲裁亦称“行政公断”。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
《行政诉讼法》中的管辖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