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诉讼中,法院适用规范性文件的办法:法院应当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但对规章,只是作为参照来适用;并且其中的地方性法规只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1)当事人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 (3)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审理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第14条的规定就是行政裁决。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行政裁决书的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区别: 1、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管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侵权纠纷的裁决;2.补偿纠纷的裁决;3.损害赔偿纠纷裁决;4.其他情形的裁决。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年份使用公元纪年,在“[]”内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例如:×政字[2011]11号,“×政”是××人民政府的代字,“[2011]”是发文的年份。 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文头之下
行为机关对于当事人与他人的纠纷作出行政裁决的具体依据为法律以及法规。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1999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解释》)第6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这一司法解释为“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查中确立了应
行政机关所进行行政裁决的对象是指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主要有损害赔偿诉讼;权属纠纷诉讼;侵权纠纷诉讼等。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