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遗嘱指定遗产由一人继承时应具备的条件为该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没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
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根据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产全部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遗嘱合法有效,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并且遗嘱人在遗嘱中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该遗嘱中要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要求;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指定由某继承人继承,但该名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可确认遗嘱无效,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此遗嘱指定应当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
让遗嘱唯一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可以在遗嘱中写明,并指定由谁继承自己的财产,这样其他人是没有权利分割这笔遗产的,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可以按法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