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
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等。
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当然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
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疑难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补充证据的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限两次,重报后每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或一个半月。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移送法院起诉,也不逮捕的,不一定能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一般会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首部,写起诉状名称; 2、正文,双方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情况;案由;写清事实与理由;主要证据及证据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
公诉案件中审查起诉的内容,是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罪是否正确;有无漏罪和遗漏的罪犯;是否应予追责;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一定要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我国法律规定,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
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条件为: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